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放心测系统 发表时间:2022-04-16 21:25:46 浏览次数:258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塔里木大学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函[2021]61号文件安排,我校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进入答辩阶段,为好此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学院安排
(一)认真制定答辩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7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纸质版(含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重复率检测时间安排
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应按照:观摩答辩—现场答辩的顺序来进行,一次查重应定在观摩答辩前2周结束,二次查重应定在观摩答辩前1周结束,各学院需根据自己的答辩时间安排在系统中进行重复率检测时间设置,并及时通知到所有毕业生,以免学生错过检测时间影响答辩。
(三)答辩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于2022年5月2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5月31日前提交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具体答辩时间结合学院实际自行确定。
(四)严格答辩质量
1.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202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全程使用毕设系统进行管理,指导教师要确保所指导的毕业生都已按照规定时间段及相关要求上传材料,各学院毕设系统管理员需对整体情况进行核查。2022届答辩工作须由学院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进行安排。指导教师做好论文质量的把关,确保二次查重论文为最终答辩论文,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及校内互检结果都低于30%方可参加答辩。学生在答辩通过后需按照答辩教师的指导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将最终版论文上传系统,学校将对上传的最终版论文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答辩成绩。
2.加强答辩环节要求。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检查和质量督查。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检查学生是否已按照规定时间段及相关要求上传材料,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未按相关要求在毕设系统上传材料者不予答辩。对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各学院答辩小组要严格审定,答辩过程应公开化。
3.毕业论文审查。答辩小组在答辩时对毕业论文中是否存在观点方向性、政治思想性错误和故意歪曲事实等现象进行最终审查,并填写《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审查表》(附件6),该表需与学生论文(设计)材料装订成套留学院存档。
(五)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答辩成绩不及格,答辩不予通过,答辩成绩记为零分。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评定等级不及格者,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六)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及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要求》(见附件1),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严格要求,答辩结束后将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的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形成一套完整的材料,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需永久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装订顺序:装订大封面→卷内资料一览表→毕业论文最终稿→任务书→开题报告→题目变更申请表(若有,需存档)→中期检查记录表→指导记录→文献综述→指导教师打分表→评阅教师打分表→答辩情况记录表→重复率检测报告单→毕业论文审查单→综合成绩评定表→设计类最后附图纸或光盘。
2022年7月8日前各学院应完成所有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观摩答辩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范我校本科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的程序,提高毕业答辩质量,对其他在校学生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学院需利用钉钉、腾讯会议等云平台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线上观摩答辩,具体事宜如下:
(一)观摩答辩学生
1.学院按专业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生参加示范性观摩答辩。
2.推荐答辩学生人数每专业1-2名。
(二)观摩答辩方式及答辩安排
1.观摩答辩由学院承办,具体答辩方案由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执行。
2.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安排观摩答辩的具体日程。
(三)其他事项
1.观摩答辩的过程包括学生自述(5-10分钟),问答(10-15分钟),原则上每位答辩人的时间控制在25分钟以内。
2.学院应及时通知所有毕业生通过云平台参加在线观摩答辩。
3.学院提前一周将观摩答辩的具体安排(含附件3)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对观摩答辩进行宣传。
4.观摩答辩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院自行支出,参加观摩答辩的学生若答辩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与学院其他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统一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表彰,不额外增加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额。
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
各学院按照《塔里木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办法》文件要求,在毕设系统中推荐出本学院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及校内互检结果应低于20%。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材料(附件4、5)需在6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材料录入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安排答辩秘书将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等录入毕设系统及教务管理系统,最迟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录入完毕。
五、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检查工作
2022年10月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各学院教学工作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要求
根据教督〔2020〕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1月起将对各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检前,学校将按照专业评估要求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要求、格式要求、质量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在抽检过程中如出现问题的,将对相关学院和个人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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